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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食品批发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8-10 00:26:01

❶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酒类食品流通的流程

食品流通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
第十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❷ 卖 冷冻禽类肉食品 需办什么证件

卖冷冻禽类肉食品除了要办理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冷冻食品批发操作流程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

❸ 食品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介绍如下:

经营范围一: 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经营范围二: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经营范围三 :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四 :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经营范围五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3)冷冻食品批发操作流程扩展阅读

分类

一般可以将食品划分为内源性物质成分和外源性物质成分两大部分。其中,内源性物质成分是食品本身所具有的成分,而外源性物质成分则是食品从加工到摄食全过程中人为添加的或混入的其他成分。

根据食品成分的含量,也可以将食品的成分大致分为八类,即:蛋白质、脂肪、糖类(亦称碳水化合物)、无机质(亦称矿物质)、维生素、水、膳食纤维素(统称纤维素)和甲壳素等。

❹ 销售速冻食品是否需要办理流通食品许可证

任何流通领域的食品销售,都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跟食品是两个概念,例如农产品和畜产品的流通不属于食品流通范畴。所以,要确定冷冻的是什么产品,如果是冰的制作与销售,还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办事项目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二)受理 1、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六、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❺ 卖一些冷冻的食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者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第九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❻ 注册冷冻食品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跟食品有关的 多半都是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
(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便利店、商场、
(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基本上第(4)项都是餐厅、饭店等食肆需要勾选的内容,饭店可能还设立有冰箱,有饮料、其他酒水,也要勾选预包装食品销售。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有实际经营地址;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平面图布局);
4、法人的健康证、法人的身份证、手机号
5、公章
办理时效:资料齐全的话,一般20个工作日左右。
希望珠算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❼ 能给我讲讲冷冻柜的操作流程吗

物流知识
冷冻柜操作手册
2009-2-27 11:05:07

1. 冻柜基本概念
1.1使用冻柜的目的:冻柜是用来保持货物温度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些人可能会认为冻柜是用来冷却货物,这是不正确的看法。
1.2冻柜尺寸

2. 冷箱制冷、控制技术简介
2.1制冷系统 新型冷箱逐步采用涡旋式压缩机和变频技术达到高效、节能制冷和灵活控制制冷量;采用二级制冷技术的超级冷箱,能达到-60℃的低温;采用双制冷机组,可单独也可同时工作, 既增加制冷量又提供双重安全保证;使用箱带发电机组在无外部电源供电的情况下,对温度敏感货物箱带发电机启动供电,可使制冷系统连续工作,避免冷箱内温度任何波动。
注意:冷箱制冷系统一般设计制冷能力有限,仅是用来保持所装运货物在设定的温度,而不是用于降低所装运货物的温度。
2.2 控制系统 新型冷箱均采用可控程序微处理控制系统,具有温度设置、温度控制、除霜、温度显示、温度记录和报警等功能,达到对冷箱的智能化控制和工作状态连续记录
2.3除湿系统 根据货物特殊要求降低箱内温度保持最佳温度范围,使货物在最适宜环境中运输。但应注意,该系统只能降低箱内空气湿度,而无法增加湿度。空气系统 有“一次气调法”(MA�MODIFIED ATMOSPHERE)和“连续气调法”(CA�CONTROL ATMOSPHERE)两种方式,均用于在运输新鲜水果、蔬菜和花球茎时调节或控制箱内空气中的氧气、氮气、二氧化碳、乙烯或其他微量气体的浓度,延缓货物的成熟过程,保持新鲜状态,增加货物上市的保存期。
3冷藏货物
3.1 冷冻货物
3.1.1 冻畜禽肉类
畜禽肉类仪器主要包括牛、羊、猪、鸡、鸭、鹅肉等,其主要营养成分有蛋白质、脂肪、糖类、无机盐和维生素等,由肌肉组织、脂肪组织、结缔组织和骨骼组织组成。畜禽经屠宰后即成为无生命体,对外界的微生物侵害失去抗御能力,同时进行一系列的降解等生化反应,出现僵直、软化成熟、自溶和酸败等四个阶段。其中自溶阶段始于成熟后期,是质量开始下降的阶段。特点是蛋白质和氨基酸分解、腐败微生物大量繁殖,使质量变差。肉类的贮藏即尽量推迟进入自溶阶段。
冷冻贮藏是一种古老的、传统的保存易腐败货物的方法。货物由于酶的分解、氧化和微生物生长繁殖而失去使用价值,冷冻可以钝化酶的分解、减缓氧化、仰制微生物生长繁殖,使货物处于休眠状态,在产品生产数周甚至数月后仍保持原始质量消费。
通常肉类在-18℃以下即达到休眠状态,但-23℃以下的低温比-18℃的低温可成倍延长冷藏期,如附表1所示。在-30℃下的冷藏期比在-18℃下冻藏期长一倍以上,其中猪肉最明显。许多国家明确规定,冷冻食品、制成品和水产品必须在-18℃或更低的温度下运输。客户一船要求货物在运输期间温度保持在-18℃以下。
3.1.1.1 冻畜肉
畜肉类一般按客户要求或进口国习惯进行分割,再用水密的复合材料包装,避免水分散失造成脱水干耗,然后装入纸箱。纸箱必须施封、绑扎,并附识别标签。在冷冻过程中应避免纸箱变形,这既影响外观又损失冷箱内有效堆装空间。各种畜肉的推荐设定值见附表2。
3.1.1.2 冻禽类
禽肉类肌肉组织比畜肉类肌肉组织更丰富,更易出现质量下降。因此,禽肉类应使用气密的复合材料包装,并在温度-18℃以下运输,以避免脂肪氧化、脱水干耗和腐败菌繁殖。各种禽肉的推荐设定值见附表2。
3.1.2 冻鱼和水产品
鱼类和水产品主要含有水份、蛋白质、脂肪、矿物质、酶和维生素。其中蛋白质含量较高,还有人体必须的八种氨基酸。鱼类和水产品与畜禽肉比较,其肌肉组织松软,不饱合脂肪酶含量高,且酶含量也高。
鱼类和水产品死后不但出现僵直、成熟、自溶和酸败等四个阶段,而且在僵直前还有一个表面粘液分泌过程,这种粘液是腐败菌的良好培养基。上述四个阶段持续时间较短,尤其是软化成熟阶段极短,这是因为多种酶和微生物在较低的温度下仍有很强的活性。在自溶阶段,蛋白质和氨基酸分解,腐败微生物大量繁殖,使质量变差。
鱼类和水产品的贮藏时间与温度密切相关。在正常情况下,温度每降低10℃,冻藏期增加3倍。多脂鱼类较低脂鱼类冻藏期短,红色肌肉鱼类冻藏期更短。一般冻藏温度是:少脂鱼和水产品在-18℃~-23℃之间;多脂鱼在-29℃以下,部分红色肌肉鱼可能要求达到-60℃的低温。在冻藏和运输期间应使用尽可能低的温度,并应避免任何温度波动。各种鱼和水产品的推荐设定值见附表2。
包装和操作方法对冻藏期也有影响,应避免货物暴露在空气中造成脂肪氧化和脱水干耗,装、拆箱作业应快速进行,避免温度波动影响质量。
“镀冰衣”鱼和水产品,即在鱼和水产品表面覆盖上一层薄冰,可避免水份散失保证质量。经“镀冰衣”的鱼和水产品的总重量会增加,托运人应特别注意货物的总重量,禁止超过冷箱的安全载重量。
3.1.3 冻水果和蔬菜
水果和蔬菜是人类必需的副食品,其营养价值因品种、生长、成熟、贮藏条件等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差异,主要含有水份、糖类、有机酸、酶、纤维素、色素和维生素等。水果和蔬菜采摘后,果实组织中仍进行着活跃的新陈代谢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母体发生过程的继续,未成熟的可继续成熟,已成熟的可发展至老化腐烂的最后阶段。多数水果和蔬菜以过冻结和冻藏后将失去生命的正常新陈代谢过程,由有生命体变为无生命体。
冻水果和蔬菜有大批量散装到为零售而小包装的多种运输形式。应特别注意货物的特殊要求以免造成货损。一般规律是冻藏温度越低,货物品保持越好。
3.1.3.1 冻蔬菜
冷冻蔬菜在冻结前通常用热水或蒸气烫洗,以杀灭大量的细菌和减缓酶的作用。用水密的复合材料包装,且贮藏在低于-18℃的温度,在没有温度升高波动的情况下能延长蔬菜的冻藏期。
3.1.3.2 冻水果
冻冻水果通常不用烫洗,而采用糖处理或酸处理。因此,选择适当成熟度和高质量的水果进行冷冻处理非常重要,因为再好的包装和低温也不能避免低水平的酶化作用。
3.1.4 冰淇淋
冰淇淋是人们用于清凉解暑、充饥解渴的营养价值很高的食品,含有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等。
生产中的低温灭菌操作、清洁的运输、适当的温度设置和完整的包装,保证冰淇淋在市场上是最安全的食品之一。冰淇淋组织细腻是感官评价的一个重要标准,它主要取决于其冰晶的尺度、形状及分布。冰晶越小,分布越均匀,口感越好。除加工外,在冻藏过程中低温的控制冰晶尺度、保证质量的有效方法。
冰淇淋包装材料有涂蜡纸、纸箱和塑料桶等。外包装对避免冰淇淋损坏和热袭起重要的保护作用。冰淇淋通常使用20英尺的冷箱运输,温度应设置在低于-25℃,并应避免任何温度波动。冰淇淋的推荐设定值见附表2。
3.1.5 奶制品
冷冻奶油通常是大宗货物。习惯做法是将奶油装在纸箱内,纸箱装在货盘上,然后再装入冷箱内运输。
虽然有些奶制品可在较暖的温度下运输,但实际温度一般设置在低于-14℃或更低,因为大部分奶油在低于-8℃温度下没有微生物损坏,并且保持良好的质量。
可长期贮存的硬奶酪通常在1℃~7℃温度下运输,这取决于奶酪的种类、包装、运输距离和为加工或零售的用途。其他奶酪通常用冷箱在0℃~13℃温度下运输。
各种奶制品的推荐设定值见附表2。
3.2 保鲜水果和蔬菜
水果和蔬菜采摘后仍为有生命体,果实组织中仍进行着活跃的新陈代谢过程,对微生物的侵入有抗御能力。但当这种生命体发展到后期即过熟阶段,新陈代谢变慢甚至停止,果实成份与组织均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使其失去营养价值和特有风味,在微生物作用下开始腐烂。
水果和蔬菜的呼吸实质上是果实内有机物缓慢地氧化。在有氧条件下,果实内作为基质的糖、有机酸以及复杂的碳水化合物被完全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水和热量,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在缺氧条件下,果实内的基质不能完全氧化分解,只能产生结构比较简单的化合物如乙醇、乙醛等和少量的热量。缺氧呼吸果实为获得与有氧呼吸同样多的能量,就必须氧化更多的呼吸基质,即消耗更多的贮藏物质,使果实质量变差,缩短贮藏期。
水果和蔬菜呼吸还产生水量乙烯和其他微量气体。乙烯诱发果实呼吸强度升高,从成熟进入完熟。乙烯是果实成熟的启动物质,是一种催熟剂,不仅加快成熟速度,而且均匀改变成熟过程。但乙烯也有许多不利影响,如:①在储荐期间不希望的加速成熟;②加速某些未成熟的果实(黄瓜、南瓜等)和多叶蔬菜枯黄、失去绿色;③在莴苣上产生黄褐色斑点;④刺激或抑制土豆发芽,这取决于乙烯的浓度和时间;⑤芦笋变硬。
保证水果和蔬菜新鲜的高质量运输不仅要控制乙烯,还要控制二氧化碳、水汽和呼吸发出热量造成的损坏。
一般情况下低温可降低水果和蔬菜的呼吸强度,但也使它们由于生理失调而造成冻害,因此应正确设置温度。
为保证水果和蔬菜正常的呼吸活动,需供应适量的氧所。应正确设置冷箱新鲜空气换气窗开度比率,但应特别注意换气窗要远离乙烯源,象柴油机排气管等。
为避免由于水汽使霉菌和真菌繁殖造成腐烂及水汽凝结造成的其他损坏,应正确地设置相对湿度,降低箱内的湿度以达到最佳贮藏运输环境。
控制二氧化碳、乙烯、氧气影响有许多方法,例如: ①一次气调法(MA)。指利用气密材料,使果实与周围的气体不与外界进行交换,保持充入气体结构或靠自身呼吸作用达到适合的贮藏环境。
②连续气调法(CA)。指对贮藏环境不断地进行检测与调整,保证在最适合的气体成分比例下贮藏。连续气调法包括人式降氧法和硅窗自动气调法。
③使用高锰酸钾也可吸收乙烯,有助于改善贮藏环境。水果和蔬菜应使用合适的包装,且在冷箱内正确堆装,使箱内气体循环良好,氧气均匀分布和减少有害气体、水汽及热量的聚集,保证良好的贮藏环境。
不同的季节运输不同的水果和蔬菜,均应详细计划。在许多国家还有必须遵守的特殊规定,如产品质量、药水清洗、包装上的标签和果蝇在运输期间已被杀灭的证明等。水果和蔬菜高质量的运输始于采摘。首先应在理想的时间和成熟状态下采摘,然后对果实细心地拣选、整理和清洗,再是降温减缓果实成熟过程到最慢,最后是正确地使用包装材料对果实迅速进行包装,使水果和蔬菜处于低温状态,在正确的温度、湿度、气体成分环境下运输。各种水果和蔬菜的特性及推荐设定值网球附表3。
3.3 温度敏感货物
温度敏感货物指在运输期间温度必须保证在其冰点或损害点1℃之内。这类货物主要是保鲜肉类、根茎蔬菜(像胡萝卜)、水果(像橙、香蕉)和一些活植物。
装运这些货物对冷箱应进行预冷,并且用“冷风通道”迅速装妥货物。应使用箱带发电机保持冷箱制冷系统连续工作,避免温度波动。
3.4 一般冷藏货物
3.4.1 巧克力
巧克力要用非常清洁、无味的冷箱装载,并在适宜的温度下运输。低温有得于保证质量。托运人常常要求查对湿度设置在65%。根据不同品种的巧克力,温度通常设置在8℃~18℃之间。运输期间可能造成巧克力表面出现极小“花纹”的风险,颜色看起来有改变,并且影响质量。
3.4.2 温控货物
温控货物指这些货物在运输期间要求保持稳定的温度,像电影胶片、药品和食品,要避免结块和变质,其温度设置从-2℃~30℃之间。货物在装箱前应预冷到运输温度。
3.4.3 危险和伤害货物
冷箱保持高标准运输危险或敏感货物并保持质量。这此专用冷箱用特殊颜色和标志区别。
4.冷藏货物拼箱混装
对低温深冷货物拼箱运输,除了制成食品与食品原料由于卫生情况及不同种类货物串味而受影响外,一般不存在其他重大影响。一般货物在比其推荐设置温度更低的温度下冻藏,更有利于保证质量。
一般应避免多种保鲜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由于承运货量、品种和成本等因素需要拼箱装运时应注意下述问题。 4.1 温度 温度是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的主要条件。拼箱混装的水果和蔬菜,冷藏温度越接近越好,因水果和蔬菜对温度变化特别敏感,低温可降低呼吸强度,但温度过低会造成冻害,高温不仅增加呼吸强度,加快成熟,而且降低抗腐能力,还发生斑点和变色等。
4.2 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是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的重要条件。相对湿度过高造成易腐败,相对湿度低又会脱水、变色,失去鲜度。大部分水果和蔬菜一般相对温度要求为85%~90%。
4.3 呼吸作用 呼吸作用也是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的重要因素。水果和蔬菜的呼吸可产生少量乙烯(一种催熟剂),可使某些水果和蔬菜早熟、腐烂。不能将产生较多乙烯气体的水果和蔬菜与对乙烯敏感的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在一起。
4.4 气味 有些水果和蔬菜能发出强烈的气味,而有些水果和蔬菜又能吸收异味,这两类水果和蔬菜不能混装。这同样也是水果和蔬菜不能拼箱混装的一个条件。
5.包装
5.1包装是冷藏货物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的基础。适当的设计和高质量的包装材料应能承受冷冻和运输全过程。包装应能够:①防止货物积压损坏;②承受运输途中发生的冲击;③标准的外型尺寸适于货盘或直接装入冷箱;④防止货物脱水或减低水汽散失速度;⑤防止氧化的氧气障碍作用;⑥在低温和潮湿情况下保持强度;⑦防止串味;⑧经得住-30℃或更低的温度;⑨能支持堆放高度2.3米(7英尺10英寸)的货物。
由于上述原因,不同货物要有不同的设计和达到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
5.2易腐烂水果和蔬菜应使用能使空气在货物中间循环并带走因货物呼吸产生的气体、水汽和热量的包装。货物的包装应该有足够强度和良好的物理性质,可以在高湿度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5.3 包装货物的纸箱、木箱及其他内部包装必须允许垂直气流的流动。当装箱时货物温度高于设定温度时尤为重要。
5.4 包装外面留的小孔是用来改善货物周围的气流; 5.5塑料的包装是水蒸气的屏障。塑料包装有时用来保持湿度,有时候是用来保持干燥。当然使用塑料包装会降低货物周转的气流。
6.柜内气流
冻柜内部有底部气流流动渠道,这意味着冷公气是由底部T型槽源源不断地向上供应冷空气。
7.箱内堆装
根据冷冻货物、保鲜货物、一般冷藏货物及危险品等特性的不同,在冷箱内的堆装方式也不同。
冷冻货物、一般冷藏货物及危险品等,由于货物自身不会发出热量,而且在装箱前已预冷到设定的运输温度,其堆装方法非常简单,仅需将货物紧密堆装成一个整体即可。在货物外包装之间、货物与箱壁之间不应留有空隙。但所装货物应低于红色装载线,只有这样,冷空气才能均匀地流过货物,保证货物达到要求的温度。
保鲜货物因有呼吸作用而产生二氧化碳、水汽、少量乙烯及其他微量气体和热量。堆装方式应当使冷空气能在包装材料和整个货物之间循环流动,带走因呼吸产生的气体和热量,补充新鲜空气。有以下两种标准装箱方式。
7.1 无间隙积木式堆装 货物应象堆积木那样堆装成一个整体,货物与箱壁之间不留任何空隙。如果装入的货物无法占满整个冷箱底面,应使用厚纸板或类似材料覆盖剩余面积。这样可防止空气循环“短路”,致使货物冷却不足。箱内堆装的货物应低于红色装载线和不超出T型槽的垂直面,以保证冷空气良好循环,不能用塑料薄膜等材料覆盖货物。
7.2 货盘堆装法 除应遵守积木堆装方式要求外,还应做到货盘上堆装箱子的四个角要上下对齐,以便重量均匀分布,箱子顶部和底部的通气孔应上下对齐,使冷空气循环畅通。
7.3错误的堆装。
7.3.1超装将导致空气循环“短路”,致使货物冷却不足。
7.3.2将货物堆装在尾部或前部也将造成空气循环短路。
7.3.2超装且装超过装载线将可能造成货损。
7.3.3货物碎片填充T型槽将影响气流的流动。
7.3.4堆装过于密集将造成冷空气无法在物体内部流动 8装箱须知
8.1 货物预冷 对货物应进行预冷处理,并预冷到运输要求的温度,因冷箱设计制冷能力有限,仅能用于保持货物的温度。如果货物温度过高,将使制冷系统超负荷工作,导致该系统出现故障,影响货物安全。
8.2 冷箱预冷 一般情况冷箱不应预冷,因为预冷过的冷箱一打开门,外界热空气进入冷箱遇冷将产生水汽凝结,水滴会损坏货物外包装和标签,在蒸发器表面凝结的水滴影响制冷量。
但在冷库的温度与冷箱内温度一致,并采用“冷风通道”装货时,可以预冷冷箱。
当冷箱装运温度敏感货物时,冷箱应预冷,预冷时应关紧箱门。如冷箱未预冷,可能造成货物温度波动,影响货物质量。
8.3 预检测试(PTI) 每个冷箱在交付使用前应对箱体、制冷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冷箱清洁、无损坏、制冷系统处于最佳状态。经检查合格的冷箱应贴有检查合格标签。
8.4 装箱前准备工作 根据不同易腐货物应确认下述事项:最佳温度设定;新鲜空气换气量设定;相对湿度设定;运输总时间;货物体积;采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尺寸;所需的文件和单证等。
8.5 装箱前及装货时应注意:设定的温度应正确;设定的新鲜空气换气量应正确;设定的相对湿度应正确;装箱时制冷系统应停止工作;箱内堆装的货物应低于红色装载线和不超出T型槽的垂直面;箱内堆装的货物应牢固、稳妥;箱内堆装货物的总重量应不超过冷箱最大允许载重量;冷箱装货后总重量(包括附属设备的重量)在运输途中不应超过任一途经国的限生。
8.6 脱离制冷时间 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交接可能出现短途运输或制冷系统故障,造成停止制冷。对冷冻和冷藏保鲜货物短时间地停止制冷状态是允许的。许多产品出现几小时的停止制冷可以接受,但并非所有货物都如此。对任何冷藏货物均不允许出现长时间地停止制冷。
对特种货物和温度敏感货物应保持制冷系统连续工作,避免任何温度波动造成货物质量下降。
冷藏货物运输的技术要求高,风险大,对任何冷藏货物的运输均应作好详细的计划,并认真作好每一环节的工作,才能保质保量地将冷藏货安全运抵目的地,为货主提供优质服务。
9.其他信息:
9.1 温度的设定能常使用下列符号: (℃ or ℉) (+ or-)
9.2 冻柜有时需要补充新鲜空气。所以要注明开口。如果没有注明意味着没有开口。
9.3 为了降低风险,即便是到付货可要求货主预付海运费。以便到时由于货出现问题,货主弃货并拒绝付海运费造成无法收取海运费。

❽ 2020年个体雪糕批发,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怎样写申请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❾ 冷冻、冷藏、制冰、冷冻产品销售是否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任何流通领域的食品销售,都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跟食品是两个概念,例如农产品和畜产品的流通不属于食品流通范畴。所以,要确定冷冻的是什么产品,如果是冰的制作与销售,还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办事项目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二)受理
1、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六、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❿ 检验速冻饺子的具体操作流程

检验依据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单均适用于本规范。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α)芘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6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141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NY/T1666肉制品中苯并(α)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SB/T10379速冻调制食品
SC/T3041水产品中苯并(α)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或称量销售产品,优先抽取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kg)。
6.2 抽样方法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内或者市场上经销单位的冷冻柜、冷冻库房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所抽取产品的保质期应能满足检验工作的进行。
抽样时应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4个或4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样品数量。
6.3 抽样基数
在生产企业抽样时,抽样基数不少于50kg;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满足抽样数量要求。
6.4 抽样数量
大包装产品(净含量>5kg)抽样数量为2kg,加抽1个完整包装产品;小包装产品(净含量≤5kg )抽样数量为2kg,不少于4个包装。
样品分成两份,其中3/4为检验样品,1/4为备用样品。备用样品封存在检验机构。若所抽产品为大包装产品,其加抽的完整包装产品用于微生物检测,为检验样品。
注:在本规范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时采用的样品。
6.5 样品处置
6.5.1 样品应由抽样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在封样单上签字并共同加封,封样时应当有防拆封措施,以保证样品的真实性。
6.5.2检验样品、备用样品分别包装、封样,并放入保温设备。
6.5.3 抽样时应使用冷冻车或冷冻箱等工具运输样品,应使样品保持冻结状态。
6.5.4在生产企业抽样时,生产企业样品存储设施的温度应在-18℃以下;在市场抽样时,市场样品存储设施的温度应在-15℃以下。抽样人员应在抽样单中记录存储温度。
6.6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速冻调制食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并加以注明。
注:记录的“产品销售总额”中的产品是指计划抽查的产品,如计划抽查“速冻调制食品”,应记录被抽查企业的所有速冻调制食品销售总额;计划抽查“速冻鱼糜制品”,应记录对应的被抽查企业的速冻鱼糜制品年销售总额。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及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酸价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37 ●
2 过氧化值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37 ●
3 挥发性盐基氮c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44 ●
4 总砷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11 ●
5 铅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 5009.12 ●
6 镉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15 ●
7 汞(甲基汞)d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17 ●
8 黄曲霉毒素B1e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22GB/T 18979 ●
9 苯并(a)芘f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T 5009.27NY/T 1666SC/T 3041 ●
10 糖精钠g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28GB/T23495 ●
11 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g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140 ●
12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g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97 ●
13 合成着色剂g GB 2760 强制性 GB/T 5009.35GB/T5009.141 ●
14 菌落总数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 4789.2 ●
15 大肠菌群h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 4789.3 ●
16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 4789.4GB/T 4789.5GB 4789.10GB/T 4789.11 ●
17 霉菌计数h SB/T 10379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推荐性 GB 4789.15 ●
a极重要质量项目b重要质量项目c仅检动物性产品d以水产品为主料的产品检甲基汞e仅检花色米面产品f 仅检烧烤(烟熏)产品g糖精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测项目视产品情况而定、合成着色剂具体检测项目视产品色泽而定h仅检熟制品
注: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7.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2.1接收样品由检验机构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样单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和备用样品分别加贴标识后入冷冻库或冷冻柜保存。
7.2.2 各项指标的检验除注明外均取自然解冻后的试样,酸价、过氧化值项目按照GB/T5009.56《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规定提取油脂,检验按照GB/T 5009.3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7.2.3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7.2.4当同一检验项目存在多种检测方法时,应优先采用表3的“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中所指定的检测方法。
8 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所检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采用备用样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3 不进行复检的情况:
9.3.1被检方提出复检时,产品已过保质期或在保质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变质的。
9.3.2产品微生物检验项目不合格的。
9.3.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检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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