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盐批发图片
1. 想批发食用盐怎么办,本人想往超市商店送盐挣钱,不知行不行,
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应依法申请领取《食盐批发许可证》;经营食盐转(代)批发业务,应领取《食盐转(代)批发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食盐批发和转(代)批发业务。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0-12-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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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食用盐市场价格和行情
食用盐市场价格是这样的,批发价在1.0~1.2元间每包,零售价在1.3~1.5元
3. 做食盐批发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办这些手续需要多少钱啊
涉及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局;
涉及卷烟:《烟草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局;
涉及食盐:《食盐专卖许可证》/盐业局或商务局;
涉及酒类:《酒类经营许可证》/商务局;
涉及小吃:《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局;
涉及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公安局;
凭以上证件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才可以申请相关商品的经营。
另外,还得分别办理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许可证》/国、地税局。
4. 食用盐全国统一价
各地食盐生产由政府特许的部分企业按政府下达的计划进行,食盐的批发销售则只能由盐业公司来执行,目前还是省为管理单位,省内同种规格产品统一定价,并不是全国一个价。
2014年4年21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今后怎么做还看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食盐的管理不会彻底放弃,政策也不鼓励形成垄断和不公平竞争。
5. 食用盐全国统一价格
食用盐没有全国统一价格
各地食盐生产由政府特许的部分企业按政府下达的计划进行,食盐的批发销售则只能由盐业公司来执行,目前还是省为管理单位,省内同种规格产品统一定价,并不是全国一个价。如果是全国统一价,当初非典哄抢食用盐的时候,价格也不会一路飙涨了,因为这根本不是国家能够调控的。
6. 经营食用盐需要什么手续
经营食用盐只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可。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6)食用盐批发图片扩展阅读: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五条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采购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十六条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
第十七条食盐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日常监测。当食盐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者其他应急措施。
7. 食用盐批发多钱一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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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7年个人卖食盐要什么手续
2017年个人卖食盐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需办理盐业销售许可证了,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国家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在完善食盐专营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四项改革:
1、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
2、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3、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取消各地自行设立的两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4、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和原碘的安全供应。政府储备不低于本省(区、市)1个月食盐消费量,企业储备不得低于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并鼓励企业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
(8)食用盐批发图片扩展阅读: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