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食品批發工商局會查渠道嗎
『壹』 工商局查執照要求用戶親自上門,並查詢進貨渠道,是不是有點濫用職權
應該說來這不算是濫用職權
工商局會有定期巡查各商戶的營業執照情況,但這是例行巡查,就跟警察巡邏一樣。
你這種情況是被客戶舉報到工商局了吧,你這情況就有點特殊了。
其實工商局下來人檢查,和你們過去自己,不都是為了證明你們的清白么,可能工商局的人最近比較忙之類的等等其他原因不能去檢查。
『貳』 我想開個食品批發部,問商店老闆他們會告訴我進貨渠道嗎
批發的話,看你想賣什麼牌子的貨,找到對應廠家的業務員,開單就會來貨了,等你開了一段時間,各個牌子的業務員都會 上門和你談的了。可以直接找廠家要業務員的電話。
『叄』 我家是做食品批發的,被人惡意舉報食品加工,工商和食品監督局都來過了,雖沒受到什麼損失
這個恐怕有點難度,首先你知道是誰嗎?其次你不能向工商局告人家,你要是告的話得向法院起訴,這個就很麻煩了,你有這個精力不?最後,能不能告得贏也是個問題,因為恐怕牽扯的事情很多,總之做好自己的事情我覺得就行,次數多了恐怕誰再舉報你怎樣,行政機關本身都不會信了。
『肆』 食品批發商沒執照被查怎麼罰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無照經營查處取締法》(/view/439104.htm)第四條是這樣子定義的,「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法的規定予以查處: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法的規定予以查處:(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二)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對於無照經營行為,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法》第十四條進行處罰:「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伍』 工商局檢查食品不合格應該找廠家還是經營戶
工商部門只能監管流通領域的食品質量,
簡單來說,
工商部門管的是銷售環節的食品質量問題。
對於生產領域的生產者,工商部門管不到。
經營者不能對其銷售的問題食品免責。
但你被處罰後,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銷商索賠。
所以,工商部門是只對你罰款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生產者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葯品。
『陸』 批發部進貨渠道正常,提供了廠家各種證照,但工商部門以商品侵權為由對批發部門予以處罰是否合乎法律規定
綜上所述:該商品與原廠生產的「露露」包裝顏色有差異,如原廠可以給你證明無誤的話,便無須繳納罰金,但如果你所進的產品不是原廠的,你所進的商品就屬商標侵權,工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若你如果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品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商,是不承擔責任的。
『柒』 我開了一個小店經營的都是散貨,工商局來查說要罰款,說是三無產品,請問這樣合法嗎
如果銷售的產品無法提供有效的合格證、生產證明,屬於三無產品的,工商行政機關是可以對其銷售三無產品進行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二)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含量的,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需要事先讓消費者知曉的,應當在外包裝上標明,或者預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資料;
(四)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應當有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
裸裝的食品和其他根據產品的特點難以附加標識的裸裝產品,可以不附加產品標識。
(7)做食品批發工商局會查渠道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下同)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一條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的,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並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並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捌』 家裡是開小超市的,今天工商局突然來店裡查貨
一般假的會先採取先行登記保存(就是拿走),然後工商部門會委託廠家進行認定,認定為假的之後會出具認定書。之後罰款,不過罰款辦是所扣物品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多少錢就看扣了你多少錢的東西了。
你家被處罰的損失可以向購貨商要求賠償,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玖』 我是賣零售食品的.工商局來查.有食品檢驗報告、食品流通許可證.還需要批發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嗎
當然需要的,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經營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經營者持健康證上崗,所經營的食品(尤其是奶粉)須具備檢驗報告(檢驗報告單上要有供貨商簽章),同時完整留存食品進貨單據,如實登記食品進貨記錄(批發的還要登記銷售記錄)。購進食品時要查驗供貨商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及執照並索要復印件,以備查驗。其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就是為了讓人們消費的每一樣食品都能夠追根溯源,一旦出現問題可以迅速追查到零售商、批發商及生產廠家,及時清查問題食品,追究責任人。
不過說實話,真要嚴格執行這些制度,經營者要花很多時間,有時候忙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