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食品批發辦稅務登記需要啥
1. 辦理稅務登記都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辦理稅務登記流程和資料要求
一、納稅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領取並填寫下列表格:
1、《稅務登記表(適用個體經營)》一份(聯合辦證2份)
2、《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一份(聯合辦證需提供2份)
二、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個體)
3.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個人合夥企業)
4.房產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
三、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有關部門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填寫完整後提交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四、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填寫內容准確、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如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明顯有疑點的,經核實符合規定的,最長20個工作日內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2. 新辦企業辦理稅務登記要准備什麼資料
新辦企業辦理稅務登記需要的資料如下: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1份);
2、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1份,此條適用於不需要辦理工商登記,但從事經商的納稅人);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1份);
4、會計人員資格證明復印件(1份);
5、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復印件(1份);
6、經營場所房屋、土地權屬證明或租賃協議復印件(1份);
7、外經委批准證書復印件或辦理公司批准復印件(1份,此條適用於三資企業);
8、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核准通知書;
9、凡享受再就業優惠的個體工商戶,以上材料和優惠證需復印2份;
10、法定代表人照片2張(此條適用於個體工商戶)。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3-2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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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辦稅務登記證需要什麼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
第十三條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四條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
(二)住所、經營地點;
(三)登記類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產經營方式;
(六)生產經營范圍;
(七)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
(八)生產經營期限;
(九)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
(十)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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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什麼手續啊
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 營業執照、機構代碼、法人身份證、經營場所證明。
1、 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然後帶著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業主身份證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公司章程、注冊資本評估報告,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
2、填寫稅務登記申請表,並繳納登記證工本費(有的地區規定免繳)。如果是服務業、建築業、飲食業等繳納營業稅的業戶,要到地稅局辦理:如果是繳納增值稅的業戶,要到國稅局辦理
3、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記。
逾期辦理的會被罰款,稅法上規定是2000塊錢以下罰款。所以你盡快去辦理。
4、辦理稅務登記受理後,主動聯系稅務管理人員。
5. 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已經和營業執照合並為一個證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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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齊全且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日辦理並發放稅務登記證件。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不齊全或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場通知其補正或重新填報。
第十六條 稅務登記證件的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生產經營地址、登記類型、核算方式、生產經營范圍(主營、兼營)、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等。
6. 辦稅務登記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
以下證件和資料:
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1份(聯合辦證2份)
《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聯合辦證需提供2份)
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3.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4.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7.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9.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
(1)企業基本情況表
(2)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
(3)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 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企業稅務登記證時需要提供的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5)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9)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
①企業基本情況表;
②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
③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綜上,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時需提供驗資報告和章程。
8. 辦理稅務登記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納稅人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原件用於稅務機關審核,復印件一式兩份,國稅和地稅機關各留存一份):
(一)單位納稅人登記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公司章程復印件;
5、有權機關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7、納稅人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應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二)個體工商戶登記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個體工商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4、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5、個體工商戶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三)個人合夥企業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5、個人合夥企業跨區(市)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辦理稅務登記時,應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四)領取臨時營業執照的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臨時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
3、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五)承包租賃經營的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2、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需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實際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的,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有關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粘貼在稅務登記表的相應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