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批發管理制度百度
⑴ 求一份:零食批發倉庫管理制度
倉庫管理制度
1. 倉庫材料須按照類別、型號及規格大小依次存放。並且布局合理、規范。
2. 材料存放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做到定架、定層、定位。
3. 一切材料必須入賬,做到一帳一物。賬目及時、准確、清楚,每月盤點,保證帳、物、卡和技術文件四相符。
4. 材料必須嚴格辦理入庫和出庫手續,賬目不允許隨意塗改、撕毀、進出帳字跡工整,若有差錯可用紅筆劃一橫紅線,重新填寫。
5. 若出現賬目不符情況,必須查明原因,經領導批准後方可更正。
6. 進出賬目的原始憑證和質量證明文件等依據,必須妥善保管五年。
7. 庫房內要保持清潔,過道要通暢,並保持一定防火距離,庫房內禁止煙火,保持良好通風。
8. 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倉庫,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領取物品,須經主管管理員簽字後,由班組長統一領取。
我們公司的倉庫管理規定,可以部分借鑒。樓上的童鞋說的很對,必須要用倉儲管理軟體,像這種零食批發是比較簡單的物品,只要有倉庫管理軟體,其他都很容易。
⑵ 食品批發經營戶食品經營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經營行為,保障食品質量,為顧客提供優質,滿意的服務,促進企業不斷發展壯大,本單位全體員工在經營活動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履行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定責任和義務,落實以下制度:
一,在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和其它需要懸掛的證照,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員工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並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員工健康情況有檔案記錄.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員工在上崗前必須進行業務培訓,增強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誠信意識,掌握必備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食品質量常識,衛生知識以及業務技能.
四,直接從事食品銷售的員工在工作時間著工作裝並佩戴上崗證;工作裝應整潔,衛生,上崗證應明示員工健康狀況.
五,銷售人員熟悉在售食品的保質期,定期檢查食品的保存狀況,發現保質期到期和存在問題的食品立即下架.
六,營業場所按時打掃清潔衛生,保持內外環境整潔,保證各種設施安全有效.
七,冷凍(冷藏)食品,散裝食品,保鮮食品等具有相應的存儲設備;設備(設施)布局合理,生熟食品之間,原料與成品之間無交叉污染和外來污染.
八,采購食品時必須查驗供貨單位資質,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或廠家進貨;食品進貨時,必須進行質量查驗.相關的供貨單位資質證明,食品質量證明及進貨發票,按照法定的索證索票制度留存備查.
九,食品購進,銷售情況按法定要求建立相應的台賬,如實記錄購銷時間,對象,食品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價格,質量憑證及保質期等情況.
十,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與個人生活區完全分開,具備必需的存儲條件和防蠅,防鼠,防蟲,防塵,防腐等衛生條件.
⑶ 食品批發公司日常怎樣經營管理及各項流程制度
一、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對食品經營食品質量監督管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進貨查驗的食品,是指消費者經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糧食及其製品,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飲料和酒類等食品。
四、經營者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准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保存原件或者復印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需要查驗和索取的具體票證,由<食品索證索票制度>作出規定。
五、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准號、定量包裝。
(三)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六、食品經營者經營的農產品及其他散裝食品,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七、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九、市場開辦者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十、市場開辦者要指導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進貨查驗工作的落實,對經營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隨時接受工商部門的檢查。
十一、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准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