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食品批發需要什麼證
Ⅰ 經營預包裝食品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銷售預包裝食品,必須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否則屬於無證經營,是違法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122條。
Ⅱ 賣預包裝食品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生產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拓展資料:
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衛生許可證的發放適用對象,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衛生許可證可適用的行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產(不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採集、收購、加工、儲存、運輸、陳列、供應、銷售等活動。衛生許可證的使用主體,包括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其中也包括職工食堂、食品商販等。
參考資料:食品經營許可證-網路
Ⅲ 預包裝食品批發零售年審需要提供那些手續
我們這里不需要年審
Ⅳ 個體工商戶銷售預包裝食品,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在2009年6月《食品安全法》生效之前,是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但現在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銷售預包裝食品,需要去當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辦《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步驟如下:
1、帶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也就是確定你的店名)
2、同時,在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租賃合同以及復印件、房產證明文件復印件等材料,然後還有一些表格需要填寫,工商部門會提供,
最後還有一些什麼經營場所平面圖、操作流程文件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東西,你不清楚的話就咨詢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請他們教一下你怎麼搞~
大概一周時間就能拿到這個證了
Ⅳ 零售預包裝食品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什麼要求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零售預包裝食品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Ⅵ 預包裝食品需要辦理那些證件
預包裝食品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6)預包裝食品批發需要什麼證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個體工商戶條例》中規定:
第九條 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