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批發沒有衛生許可證行嗎
㈠ 餐飲店有營業執照沒有衛生許可證可以開業嗎
餐飲店有營業執照沒有衛生許可證屬於無證經營,是不可以開業的。
㈡ 零食副食店有營業執照沒有衛生許可證要罰多少罰款
你這種情況一般是不處罰,教育引導就可以了,因為如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話無證經營食品罰款是5萬起步。
你應該屬於違法行為顯著輕微,行政部門一般都會不予處罰。但是如果真要較真處罰你從法律上來講也沒錯,但是你可以選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㈢ 沒有衛生許可證怎麼辦
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在辦證窗口領取並填寫《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同時提供以下資料:1、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2、 法定代表人、業主或負責人資格證明;3 、生產經營場地平面圖;4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5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6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衛生許可證辦理程序:
1、申報:申請單位申報,並遞交有關材料。
2、登記:我所辦證科依照廣州市衛生許可受理規定,對屬我所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
3、受理:經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後,辦證科在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受理申請通知書》;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不予受理申請通知書》;對於資料不全的,發出《補正申請通知書》。
4、審查:我所依照衛生許可條件及標准進行現場審查。經辦科室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意見:1、符合規定的,作出擬批準的決定;2、不符合規定的,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由辦證科發出《不予批准通知書》,並通知申請人來辦證科辦理有關手續。
5、審批、發證:廣州市衛生行政部門在接到市衛生監督機構審查意見和申報材料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發證的決定;市衛生監督機構(辦證科)在接到批准發證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放衛生許可證, 不上門領取的,由市衛生監督所送達。
(3)食品批發沒有衛生許可證行嗎擴展閱讀:
衛生許可證,是指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及餐飲店的經營活動,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發給的衛生許可憑證,有注冊備案的許可證號。
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㈣ 商店沒有食品衛生許可證怎樣處罰
一、沒有衛生許可證處罰多少罰款
食品衛生許可證,現在已經退出歷史舞台了,已經沒有這個證件了。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原先由衛生部門負責監管的食品行業,現在劃歸工商,葯監,質監三個部門分段監管。原先由衛生部門發證的《食品衛生許可證》也不放發證,而是由上述三個部門分別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qs)。
二、法律規定
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就對外從事餐飲經營活動,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店鋪在沒有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是會被罰款,具體罰款多少需要根據當地工商局管理上的規定來確定,每個地方規定罰款都可能不同。關於沒有衛生許可證處罰罰款的內容自己不清楚,要解決並給自己帶來好處可以找律師幫忙。
法規引用
《 食品安全法 》
㈤ 個體戶要代理食品批發銷售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嗎
按照2009年6月頒布實施的《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所以如果你從事食品批發銷售業務的話,必須去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㈥ 我辦的營業執照包括食品和百貨,我沒有食品衛生許可證,不賣食品,賣百貨可以嗎
這個沒有食品衛生許可證的話,按理說是不可以賣食品的,對於你所經營的種類來說,要在營業許可證上面進行相應的認證,你還是去工商局進行一個經營范圍的轉換吧。
㈦ 食品加工.沒有衛生許可.營業執照怎麼處罰
可以幾條並罰;
【行政法規】《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國務院批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號發布,國務院令第628號修改)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的下列行為,由登記主管機關區別情節,予以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准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非法所得或者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
【行政法規】《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370發布,國務院令588號修改) 第四條 下列違法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一)應當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二)無須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三)已經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四)已經辦理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未按照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無照經營行為 (五)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范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 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行為,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衛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葯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許可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審批部門)亦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予以查處。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十四條 對於無照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觸犯刑律的,依照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重大責任事故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危險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規模較大、社會危害嚴重的,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無照經營行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沒收專門用於從事無照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產品(商品)等財物,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無照經營行為的處罰,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法規】《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令370發布,國務院令588號修改) 第十五條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屬於本辦法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而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為危害人體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威脅公共安全、破壞環境資源的無照經營行為提供生產經營場所、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行政法規】《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發〔1987〕24號)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衛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衛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四)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規章】《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80號) 第三十五條對未依法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一)擅自營業曾受過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處罰的; (二)擅自營業時間在三個月以上的; (三)以塗改、轉讓、倒賣、偽造的衛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行政法規】《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503號) 第三條第四款 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照而未取得許可證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農業、衛生、質檢、商務、工商、葯品等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沒收違法所得、產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0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非法經營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㈧ 沒有衛生許可證處罰多少罰款
食品衛生許可證,現在已經退出歷史舞台了,已經沒有這個證件了。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原先由衛生部門負責監管的食品行業,現在劃歸工商,葯監,質監三個部門分段監管。原先由衛生部門發證的《食品衛生許可證》也不放發證,而是由上述三個部門分別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QS)。
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就對外從事餐飲經營活動,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店鋪在沒有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是會被罰款,具體罰款多少需要根據當地工商局管理上的規定來確定,每個地方規定罰款都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