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發市場建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Ⅰ 食品安全管理的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食品安全管理的這一定義包含了以下四層含義。
第一,食品安全管理的主體是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相關部門,主要有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農業部、衛生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商務部、環境保護部等機關部門。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
第二,食品安全管理的客體是與食品有關的各個環節,包括食品生產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用於食品的包裝材料、容器、洗滌劑、消毒劑和用於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的生產經營、
食品生產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管理,從而保證實現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利益目標。其受益對象是全社會。
第三,食品安全管理的內容集中概括為提高生活質量,保證社會公共利益。這就決定了食品安全管理是永久性存在的,而且隨著社會發展會經常進行調整。
第四,食品安全管理只能是通過對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活動的調節控制,使食品市場表現出有序、有效、可控制的特點,以確保公眾的人身財產安全及社會的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國家政府部門非常重視食品安全的管理,希望食品加工企業自身嚴加管控,確保消費者利益及健康。
(1)批發市場建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擴展閱讀: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注,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
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台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Ⅱ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台賬。食品進貨台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台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作出醒目標注,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台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台賬中如實記錄。
三、 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霉、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五) 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霉變、生蟲,
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一)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紙巾捂口。
(二)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三)食品銷售應有專櫃,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四)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四)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一)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三)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四)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衛生檢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周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Ⅲ 鄉鎮食品安全實施方案
XX鎮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為了扎實開展今年創建食品安全示範鄉鎮,根據區衛生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製訂本方案。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充分認識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增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具體體現,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工作的長期性、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失信懲戒與正面引導相結合的工作原則,進一步落實"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機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力爭通過努力,使我鎮食品生產經營秩序得到明顯好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有效遏制;以農村現代流通網、監管責任網、群眾監督網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長效機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更加完善,標准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更加科學有效;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進一步發揮,企業的安全責任和意識明顯增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意識、防範水平和監督能力顯著提高;食品產業基本實現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消費需求不斷得到滿足。
二、突出重點,強化整治,切實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以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為切入點,緊緊圍繞糧油、肉、蔬菜、水果、奶製品、豆製品、水產品等七大類食品,狠抓源頭、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四個環節的專項整治,深入持久開展食品放心工程。
(一)強化食品源頭污染的整治。繼續推進"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嚴格農業投入品管理,開展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加大對蔬菜農葯殘留和生豬"瘦肉精"的例行監測力度,深入開展對種植業產品農葯殘留超標、畜產品違禁葯物濫用的專項整治。向農民宣傳普及安全使用化肥、農葯、獸葯、飼料添加劑和動植物生長激素等知識,推廣使用低毒、低殘留高效農葯、獸葯和無污染添加劑、規范種植、養殖行為。大力推進農產品標准化示範區、養殖小區、無公害農產品基地、示範農場、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和出口產口生產基地的建設,推進產地環境污染監測工作,加快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產品的認定和申報認證工作。
(二)強化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高度重視區域性食品質量問題的整治,切實提高食品工業水平。嚴格食品生產許可制度,嚴厲查處無衛生許可證、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的生產加工行為。嚴格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抓緊對肉製品、乳製品、飲料、調味品、冷凍飲品、方便麵、餅干、罐頭、速凍米麵食品、膨化食品等10類食品實施市場准入,盡早啟動其餘13類食品市場准入工作。加強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實行生產企業巡查、回訪、年審、監督抽查等監管制度。加強對生豬屠宰監管,整頓和規范肉品流通秩序。繼續開展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嚴厲查處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集貿市場"肉菜糧三放心工程"、"放心豆製品工程"、"放心早餐工程"的推進力度,積極推進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產流程,扶持誠信守法的生產企業,倡導市民放心滿意的品牌食品。
(三)強化食品流通、消費環節的監管。落實市場主辦單位對進場經營者的資格審查、食品質量管理和教育引導責任,嚴把市場准入關。全面落實市場巡查制度,完善監督抽和食品衛生例行監測制度,督促經營企業落實食品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嚴格實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銷毀、公布制度。加強對餐飲業、學校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強化食品安全標識和包裝管理,開展學校食品、散裝食品專項檢查。
(四)強化農村食品市場整治。將監管的重點和工作重點下移,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加大對社區、城鄉結合部和村建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店超市、個體廳點、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校園及其周邊地區(特點是農村學校)食品銷售網點的檢查整治,取締無照經營食品和銷售無質量合格證明、不符合食品質量標准、過期變質兒童食品的行為。對兒童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普查,嚴格兒童食品的市場准入,堅決取締未經許可生產兒童食品的加工點,切實維護未成年人、農民和低收入者的利益。
(五)依法嚴厲查處食品違法犯罪行為。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各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部門要加強同公安機關聯系,及時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不可以罰代刑。凡是涉嫌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特別是要集中力量及時查處一批大案要案,以起到震懾作用。重大典型案件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六)加大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力度。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宣傳、教育、新聞等部門和單位的密切配合,廣泛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基本常識,積極引導廣大生產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識,營造人人關注、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監管的社會氛圍。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報道各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優質食品、優良品牌和優秀企業,曝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食品的典型案件。
三、標本兼治,著力治本,認真落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項長期、艱巨而緊迫的任務,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一)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為切實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射陽縣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由鎮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政府辦、衛生院、工商所、公安派出所、財政所、經貿所、農林所、教育辦、糧管所、城管所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研究、草擬全鎮食品安全工作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及時報告制度以及日常監管信息溝通機制,處理食品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指導、監督和檢查全鎮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按照一個環節由一個部門監管的原則,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職能,明確監管責任。射陽葯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縣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並承擔由衛生部門劃入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監管職責,實行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制度,查處生產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質量違法行為;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承擔食品生產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注冊、上市食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取締無照生產經營食品行為,衛生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查處上述范圍內的違法行為;經貿部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肉品、酒類流通秩序;農林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和畜禽產品檢疫檢驗;海洋與漁業部門負責水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經貿、農林、海洋漁業、糧食、教育等有關行為主管部門要加強種植養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費環節的行業管理工作,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引導、監督各單位模範遵守有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生產經營使用安全食品。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調整,盡快清理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規范性文件,促進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同時,要積極研究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日常監管的機制與措施,落實內部和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三)強化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責任。鎮政府要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和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組織協調機制,統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全面整頓食品生產加工業;成立相應工作機構,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建立並完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特別是強化企業法人代表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食品安全責任體制體系。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區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對因工作失職、監管不力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甚至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政府及單位責任人的責任。同時,對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農村村委會等基層,也要落實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充實食品安全基層執法人員力量,加強執法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強化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各部門要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財政投入,切實改善執法裝備和檢驗監測技術條件,保證辦公、辦案和監督抽查等經費。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標准和檢驗檢測體系。質監、農林等部門要積極推行有關食品質量安全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積極制定修訂我縣配套實施標准。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現有檢測機構的作用,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嚴格資質審核,並使其逐步面向社會,實現資源共享;實行檢測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檢測。
(六)加強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設為核心,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原則,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體系的方法和途徑,逐步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檔案和食品安全監管信用檔案。
(七)加快食品安全信息體系建設。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台,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農林部門負責發布有關初級農產品農葯、獸葯殘留等檢測信息。質監、工商、衛生和葯品監管4個部門聯合發布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葯品監管部門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綜合信息的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及定期發布。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除發布日常監管信息外,要及時將綜合監管信息報送射陽葯品監督管理局。要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及通報網路,逐步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同時,建立相應的控制體系,健全作增強快速反應系統和能力,採取針對性措施,提高我縣食品安全的預警和控制能力,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八)強化食品安全工作效能監察。監察部門組織對全縣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施監察,採取日常監管與定期檢查相結合、專項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一般性檢查與重點典型剖析相結合、查處案件與責任追究相結合。同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交通監察例會制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對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關鍵事項開展效能監察,督促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切實履行職能,嚴肅工作紀律,協調解決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突出矛盾,查糾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九)建立農村現代流通網、群眾監督網和舉報獎勵制度。加快改造和規范農村基層流通網路體系,引導和支持商貿流通龍頭企業,向農村發展連鎖經營網點,建立商品配送和供應網路。廣泛發動群眾,拓寬信息渠道,構築及時有效的"群眾監督網",充分發揮各級消費者協會及其基層組織的作用,在農村和社區抓緊建立一支群眾性的消費維權監督員隊伍,做好監督員的培訓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監督能力。探索在各鎮(區)的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舉報獎勵辦法,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建立方便、暢通的舉報渠道,廣辟執法監管部門的信息來源,增強市場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全縣統一的食品安全舉報獎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