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區域批發 » 重慶知名殼寡糖批發

重慶知名殼寡糖批發

發布時間: 2021-07-25 15:22:44

⑴ 急急急!!!!誰知道在重慶治療嚴重類風濕性關節炎最好的單位是哪家啊他們的專家是誰治療效果好么

身體酸性化,問題當然大。
建議採取多方面保健措施,硫酸氨糖,對關節保健很有作用。同時可以用以下多種方法,輪流使用,或兩三種同時。
回歸自然,合理飲食,五穀雜糧,健健康康。必須戒除不良的生活習慣,另外各種飲料、牛奶等含有防腐劑、色素、香精、糖精等,有損免疫力。
增加有益菌,益生菌,低聚果糖、乳酸桿菌片等,體內的病毒、病菌就減少。
健康的體質呈弱鹼性,身體酸性化,促使人體老化、病變;人體老化、病變,促使身體酸性化。1克螺旋藻相當於1000克的蔬菜水果的總和,螺旋藻是鹼性物質,阻止體內細胞變異,使得病毒不能復制。
蝦青素是非常好的抗衰老、抗氧化的物品。有效抵抗衰老,可以防治很多疾病。
殼寡糖被世界生物醫學界譽為繼蛋白質、脂肪、糖、維生素、礦物質五大生命要素之後的「第六大生命要素」,其生物學功能涉及免疫調節、抗腫瘤、降血脂、調節血糖、改善肝臟和心肺功能及其它多種生理功能。殼寡糖是天然糖中唯一大量存在的帶正電荷的鹼性氨基多糖,具有特殊的生理活性。
松花粉,全面補養。

⑵ 奧利奇善殼寡糖

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 殼寡糖)源於動物纖維素—甲殼素,是自然界中唯一帶正電荷、顯鹼性的膳食纖維,是從甲殼類生物(如蟹、蝦)中提取的一種天然氨基多糖類物質、高分子化合物。被國際學術界稱為繼蛋白質、脂類、糖類、維生素和礦物質之後的人類第六生命要素,與人類生命健康有著密切的關系,目前國內外殼寡糖的研究開發取得了顯著成果。
蟹字的本義是解毒之蟲,很早就被用來治療多種疾病,中醫認為:「蟹,入肝、胃經,有散瘀血、通經絡、續筋骨、解漆毒、滋陰的作用。」在400多年前的《本草綱目》中記載為:「蟹,治瘧疾黃疸,喉風腫痛,疥瘡癬瘡。蟹殼燒存性,酒服,治婦女產後兒枕痛及血崩腹痛,消積。」可見甲殼素在我國古代已經應用。
1811年法國布拉克諾教授最早提出甲殼素,1894年德國人Aoppe-Seuler從甲殼素提出殼聚糖。
1986年日本發布了殼聚糖在癌細胞增殖中的抑製作用。殼聚糖抑制癌細胞的效果是以往抗癌劑的5倍,防止癌細胞轉移,而且抗癌特有的副作用也減輕了。
1991年美國、歐洲科研機構相繼投入研究開發,將殼聚糖與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維生素、礦物質並列。1994年俄羅斯用殼聚糖治療核輻射所致的各種癌症。
1994年歐盟啟動了「歐洲糖研究開發平台」。1995年,美國葯物食品管理局及歐洲共同體批准殼聚糖的生產。
1995國家批准成產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天然產物與糖生物工程課題組(簡稱1805課題組),並將殼寡糖的制備研究與保健品(奧利奇善膠囊)開發課題列入國家「863」、「九五」、「十五」、「十一五」科技攻關計劃。
2000年國家科技部對1805課題組承擔的殼寡糖的制備研究與保健品(奧利奇善膠囊)開發課題進行科研成果鑒定,一致認為該科研成果達到了國內外領先水平。
2007年國家發改委正式啟動「國家公眾營養改善OLIGO(寡糖)項目」
2008年「中國衛生健康萬里行—殼寡糖(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與人類未來健康工程」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目前在北京、上海、重慶、湖南、湖北、廣東等全國二十幾個地區全面啟動。
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 殼寡糖)能全方位地調節人體生命健康:1、 全面調節人體免疫機能、調節PH值、調節荷爾蒙;2、保肝護肝,對肝炎、脂肪肝、肝硬化、酒精肝等各種肝病有著顯著的療效;3、降低血脂、血壓、防治心腦血管疾病,軟化血管增強彈性;4、抑制癌細胞活性,防止癌細胞擴散轉移,減輕放化療的毒副作用;5、降血糖,修復細胞受損糖鏈,改善人體PH值,增加胰島素活性,保持血糖穩定,抑制並消除糖尿病的並發症;、6、對骨關節疾病的防治有突出療效;7、能很明顯的改善消化機能;8、顯著改善睡眠,修復神經細胞糖鏈;9、能很明顯調節人體PH值,使體液恢復正常的弱鹼性環境,有利於細胞及組織器官的修復,改善疾病,恢復健康;10、排除重金屬,明顯降低電離輻射對DNA的直接損傷和間接損傷。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 殼寡糖)雖然不是葯品,但對於許多棘手的現代病卻有著絕佳的改善和癒合效果。因為它並非針對某種疾病發揮療效,而是通過調節機體內部的各種生理機能,使生理活動處於最佳的平衡狀態,以保持身體健康。故國際學術界也稱其為:人類健康金鑰匙、人體免疫激活劑、人體垃圾清道夫、人體殺毒軟體、人類現代病救世主。

⑶ 奧利奇善殼寡糖與糖鏈的關系

奧利奇善,久康奇善殼寡糖,金多萊殼寡糖,換了馬甲的不同騙人產品。專門坑老年人。騙絕症患者,老年人的錢,摸摸自己良心看晚上能睡著么?出門怕不怕被雷劈,夜裡怕不怕鬼敲門??。被保健品騙子洗腦前,請先搜索一下殼寡糖騙局。 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為啥只能偷雞摸狗像做賊一樣地下賣。而且推銷這種保健品只能用秘密開會銷,請偽造磚家,退休老糊塗磚家來辦講座這么low的手段。明白人用腳指頭想想都知道是怎麼回事。推銷保健品的騙子不得好死。 騙子用會銷手段進行殼寡糖保健品詐騙,以下是各地工商的案例: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豐台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京工商豐處字(2015)第 423 號

當事人:北京中科惠澤糖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注冊號:110102007070922
法定代表人:劉壘
經查:2013年8月31日至2014年5月9日,當事人利用自設網站對企業及產品進行宣傳,宣傳內容:「……中科惠澤作為一家以健康產品為主導,以老年養老服務等多元化發展的大型高科技現代化企業集團……」,「公司自創立以來,以改善和提高國民健康與疾病預防水平為己任,堅持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等著名科研機構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構建多個產學研合作交流平台,開發出一系列具有強大科研背景的高科技產品。」,「國家民政部原副部長、…張文范」、「國家衛生部原副部長、…殷大奎,衛生部原副部長、…張鳳樓等領導,曾先後蒞臨公司指導工作」等內容。經核實,當事人是2004年6月21日經核准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不是「企業集團」,當事人對企業性質進行了虛假宣傳。未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等著名科研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夥伴協議,與事實不符。同時,當事人在上述宣傳中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另查明: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當事人在其發放的《奧利奇善與人體健康》宣傳冊中, 在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殼寡糖)適用人群標題下,宣傳奧利奇善膠囊功能為:「調節免疫、調節體液酸鹼度;抑制癌細胞活性、防止分裂、擴散、轉移;調節血脂;降血壓;降血糖;增強肝臟功能、有效防止脂肪肝、酒精性肝損傷;防治骨關節病;增殖腸道有益菌、改善胃腸功能;調節內分泌;抗輻射;排除重金屬。」在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殼寡糖)享壽健康之星標題中列舉了劉傳芳、梁世興、宋淑清、任雅珊、葉秀香、高繼貴、姚雲、夏德才8位消費者服用奧利奇善膠囊後病情好轉或症狀消失,以宣傳奧利奇善膠囊的治療效果。經核實,當事人銷售的奧利奇善膠囊是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2001)第0039號」,批準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不具有治療功效。劉傳芳、梁世興、宋淑清、任雅珊、葉秀香、高繼貴、姚雲、夏德才8位消費者服用奧利奇善膠囊後病情好轉或症狀消失的案例無相關病歷或者其它證明文件。
上述違法事實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現場檢查筆錄證據佐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經營者利用廣告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200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利用食品廣告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其產品的治療作用),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屬於經營者直接或者間接宣傳療效的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食品廣告中利用消費者名義做證明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上述兩項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公開更正。
我局於2015年6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作出陳述、申辯。
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就近銀行,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三)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豐台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豐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濟工商廣處字〔2015〕120026號

當事人:濟南廣播電視台
法定代表人:張鋒
宗旨和業務范圍: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搞好電台、電視台基礎設施建設,利用電台、電視台搞好宣傳教育;利用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傳輸廣播、電視的節目,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參與規劃管理我市寬頻信息網路,負責寬頻綜合業務建設、多功能開發、經營。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測平台監測發現,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的廣告,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查,當事人於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在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播出的「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是保健食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 「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葯品混淆的用語」的規定。廣告費用3920元。
主要證據有:
證據一:對濟南廣播電視台授權委託人所作的詢問(調查)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事實及廣告費用的相關情況。
證據二:當事人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及其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各1份,證明當事人的單位登記情況和被委託人的身份。
證據三: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廣播音頻文件1份,並摘錄廣播內容由當事人的委託人簽字確認,證明當事人發布上述違法廣告的事實。
證據四: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廣告費用收費發票1份,廣告發布合同1份,情況說明1份,證明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的具體情況。
以上證據和筆錄均由當事人、證據提供人簽名(蓋章)認可。
本案調查終結後,2015年4月24日本局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濟工商廣告字[2015]第120026號《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本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當事人在收到告知書起三個工作日內未向本局陳述、申辯。
本局認為:當事人在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播出的「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 「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葯品混淆的用語」的規定,構成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發布葯品、醫療器械、農葯、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或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要產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改正或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保健食品廣告,並處罰如下:1、沒收廣告費3920元;2、罰款3920元,上繳國庫。
當事人應於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履行,將罰款繳到濟南市區內銀行代收罰款網點,逾期不繳納,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濟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十五日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局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決定自送達當事人時發生法律效力。
=================================================

新華網重慶12月14日電(姜 濤) 近日,渝中局工商分局查獲一起貨值15萬元的保健品虛假宣傳案。據悉,渝中區工商分局較場口所接舉報稱:有人非法聚集老年人在該區純陽洞兜售葯品。接報後,該所執法人員迅速出動,前往該區純陽洞14號重慶家力得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公司一會議室內發現有30名老人正在參加"家力得公司2011年大型感恩聯歡活動",一名銷售講解員一邊組織觀看保健品宣傳片,一邊講解"活骨素"膠囊、"金心舒"殼寡糖等葯用療效,同時還有部分銷售人員現場向老人們銷售葯品。
執法人員發現,"金舒心"殼寡糖的宣傳資料上寫有"服用金舒心膠囊可促使血糖水平明顯下降;血壓、血脂、血粘稠度指標恢復正常;癌腫組織體積縮小,小腫塊逐漸消失"等字樣。其"活骨素"膠囊的保健品亦涉嫌虛假宣傳和冒用批號。執法人員當場將涉嫌虛假宣傳保健食品予以暫扣,共計215盒、貨值15萬多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來源新華網)
==========================================

2016年5月6日下午,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惠農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惠農區靜安市場內東南角處德聖保健食品經銷部進行檢查,發現該經銷部在經銷保健品時,涉嫌通過播放音像健康講座對經銷的保健品的商品性能向消費者做治療中風偏癱等療效、預防癌症的保健功能宣傳,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涉嫌構成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對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行為。經批准,分局於2016年5月16日立案調查。
現查明:當事人杜鋒於委託生產企業武漢同濟世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進貨,銷售同濟世紀牌殼寡糖膠囊。 2016年5月6日,石嘴山市工商局惠農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檢查此店,發現電腦正播放宣傳殼寡糖膠囊的音像健康講座,提取了當時播放的宣傳殼寡糖膠囊的音像健康講座的外存儲器紅色U盤1個。 電腦播放殼寡糖膠囊的音像健康講座內容由供貨企業武漢同濟世紀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講座中,主講人自稱李斌,講述了對自己有養育之恩的二媽中風偏癱,吃殼寡糖膠囊318天後,站立起來的身邊親人疾病治癒病列;並宣講殼寡糖膠囊修復細胞和神經、抑制癌細胞、治癒早期乳腺癌、癌症的剋星、遠離癌症的功能。 國家衛生部批準的保健產品28種保健功效中,沒有抑制癌症保健功效。《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四條(四)項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該辦法二十三條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治癒的宣傳。」。在經營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給消費者退貨,已清退完畢。

⑷ 殼寡糖膠囊的價格

不要吃未經市場認可的保健品。殼寡糖這種東西已經出來10年了到目前還只能像做賊一樣偷偷摸摸在地下會銷賣。並且殼寡糖引發了各地保健品詐騙活動,請搜索殼寡糖騙局。同時鑒於市場上出現以「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為宣傳旗號,對以殼寡糖為原料的保健品進行誇大宣傳和推廣,騙子的行為引起了所里廣大職工的公憤。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以下簡稱「大連化物所」)發表鄭重聲明。大連化物所從未授權任何單位使用「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大連化物所」的名稱和標識等相關知識產權進行保健食品的生產和推廣。 如發現虛假宣傳或冒用大連化物所名義進行產品宣傳和銷售的行為,請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豐台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京工商豐處字(2015)第 423 號

當事人:北京中科惠澤糖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豐台區南方庄一號院2號樓8層818室
注冊號:110102007070922
法定代表人:劉壘
經查:2013年8月31日至2014年5月9日,當事人利用自設網站www.guatang.com對企業及產品進行宣傳,宣傳內容:「……中科惠澤作為一家以健康產品為主導,以老年養老服務等多元化發展的大型高科技現代化企業集團……」,「公司自創立以來,以改善和提高國民健康與疾病預防水平為己任,堅持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等著名科研機構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構建多個產學研合作交流平台,開發出一系列具有強大科研背景的高科技產品。」,「國家民政部原副部長、…張文范」、「國家衛生部原副部長、…殷大奎,衛生部原副部長、…張鳳樓等領導,曾先後蒞臨公司指導工作」等內容。經核實,當事人是2004年6月21日經核准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不是「企業集團」,當事人對企業性質進行了虛假宣傳。未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等著名科研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夥伴協議,與事實不符。同時,當事人在上述宣傳中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另查明: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當事人在其發放的《奧利奇善與人體健康》宣傳冊中, 在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殼寡糖)適用人群標題下,宣傳奧利奇善膠囊功能為:「調節免疫、調節體液酸鹼度;抑制癌細胞活性、防止分裂、擴散、轉移;調節血脂;降血壓;降血糖;增強肝臟功能、有效防止脂肪肝、酒精性肝損傷;防治骨關節病;增殖腸道有益菌、改善胃腸功能;調節內分泌;抗輻射;排除重金屬。」在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殼寡糖)享壽健康之星標題中列舉了劉傳芳、梁世興、宋淑清、任雅珊、葉秀香、高繼貴、姚雲、夏德才8位消費者服用奧利奇善膠囊後病情好轉或症狀消失,以宣傳奧利奇善膠囊的治療效果。經核實,當事人銷售的奧利奇善膠囊是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2001)第0039號」,批準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不具有治療功效。劉傳芳、梁世興、宋淑清、任雅珊、葉秀香、高繼貴、姚雲、夏德才8位消費者服用奧利奇善膠囊後病情好轉或症狀消失的案例無相關病歷或者其它證明文件。
上述違法事實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現場檢查筆錄證據佐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經營者利用廣告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200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利用食品廣告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其產品的治療作用),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屬於經營者直接或者間接宣傳療效的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食品廣告中利用消費者名義做證明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上述兩項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公開更正。
我局於2015年6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作出陳述、申辯。
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就近銀行,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三)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豐台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豐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濟工商廣處字〔2015〕120026號

當事人:濟南廣播電視台
住所:濟南市經十一路32號
法定代表人:張鋒
宗旨和業務范圍: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搞好電台、電視台基礎設施建設,利用電台、電視台搞好宣傳教育;利用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傳輸廣播、電視的節目,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參與規劃管理我市寬頻信息網路,負責寬頻綜合業務建設、多功能開發、經營。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測平台監測發現,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的廣告,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查,當事人於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在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播出的「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是保健食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 「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葯品混淆的用語」的規定。廣告費用3920元。
主要證據有:
證據一:對濟南廣播電視台授權委託人所作的詢問(調查)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事實及廣告費用的相關情況。
證據二:當事人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及其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各1份,證明當事人的單位登記情況和被委託人的身份。
證據三: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廣播音頻文件1份,並摘錄廣播內容由當事人的委託人簽字確認,證明當事人發布上述違法廣告的事實。
證據四: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廣告費用收費發票1份,廣告發布合同1份,情況說明1份,證明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的具體情況。
以上證據和筆錄均由當事人、證據提供人簽名(蓋章)認可。
本案調查終結後,2015年4月24日本局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濟工商廣告字[2015]第120026號《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本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當事人在收到告知書起三個工作日內未向本局陳述、申辯。
本局認為:當事人在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播出的「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 「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葯品混淆的用語」的規定,構成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發布葯品、醫療器械、農葯、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或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要產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改正或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保健食品廣告,並處罰如下:1、沒收廣告費3920元;2、罰款3920元,上繳國庫。
當事人應於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履行,將罰款繳到濟南市區內銀行代收罰款網點,逾期不繳納,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濟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十五日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局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決定自送達當事人時發生法律效力。
=================================================

新華網重慶12月14日電(姜 濤) 近日,渝中局工商分局查獲一起貨值15萬元的保健品虛假宣傳案。
據悉,渝中區工商分局較場口所接舉報稱:有人非法聚集老年人在該區純陽洞兜售葯品。接報後,該所執法人員迅速出動,前往該區純陽洞14號重慶家力得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公司一會議室內發現有30名老人正在參加"家力得公司2011年大型感恩聯歡活動",一名銷售講解員一邊組織觀看保健品宣傳片,一邊講解"活骨素"膠囊、"金心舒"殼寡糖等葯用療效,同時還有部分銷售人員現場向老人們銷售葯品。
執法人員發現,"金舒心"殼寡糖的宣傳資料上寫有"服用金舒心膠囊可促使血糖水平明顯下降;血壓、血脂、血粘稠度指標恢復正常;癌腫組織體積縮小,小腫塊逐漸消失"等字樣。其"活骨素"膠囊的保健品亦涉嫌虛假宣傳和冒用批號。執法人員當場將涉嫌虛假宣傳保健食品予以暫扣,共計215盒、貨值15萬多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來源新華網)
==========================================
2016年5月6日下午,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惠農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惠農區靜安市場內東南角處德聖保健食品經銷部進行檢查,發現該經銷部在經銷保健品時,涉嫌通過播放音像健康講座對經銷的保健品的商品性能向消費者做治療中風偏癱等療效、預防癌症的保健功能宣傳,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涉嫌構成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對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行為。經批准,分局於2016年5月16日立案調查。
現查明: 2016年5月6日,石嘴山市工商局惠農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檢查此店,發現電腦正播放宣傳殼寡糖膠囊的音像健康講座,提取了當時播放的宣傳殼寡糖膠囊的音像健康講座的外存儲器紅色U盤1個。 講座中,主講人自稱李斌,講述了對自己有養育之恩的二媽中風偏癱,吃殼寡糖膠囊318天後,站立起來的身邊親人疾病治癒病列;並宣講殼寡糖膠囊修復細胞和神經、抑制癌細胞、治癒早期乳腺癌、癌症的剋星、遠離癌症的功能。 國家衛生部批準的保健產品28種保健功效中,沒有抑制癌症保健功效。《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四條(四)項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該辦法二十三條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治癒的宣傳。」。在經營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給消費者退貨,已清退完畢。

⑸ 殼寡糖年輕人可以服用么 會不會有什麼副作用呢。。

喪盡天良的保健品騙子。請搜索殼寡糖騙老人,殼寡糖詐騙。

會銷保健品騙子以講座為名對老年人實行詐騙活動。


殼寡糖這種東西已經出來10年了到目前還只能像做賊一樣偷偷摸摸在地下會銷賣。並且殼寡糖引發了各地保健品詐騙活動,請搜索殼寡糖騙局。同時鑒於市場上出現以「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為宣傳旗號,對以殼寡糖為原料的保健品進行誇大宣傳和推廣,騙子的行為引起了所里廣大職工的公憤。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以下簡稱「大連化物所」)發表鄭重聲明。大連化物所從未授權任何單位使用「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中科院大連化物所」、「大連化物所」的名稱和標識等相關知識產權進行保健食品的生產和推廣。 如發現虛假宣傳或冒用大連化物所名義進行產品宣傳和銷售的行為,請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舉報,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以下是殼寡糖引發欺詐在各地工商的案例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豐台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京工商豐處字(2015)第 423 號

當事人:北京中科惠澤糖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注冊號:110102007070922
法定代表人:劉壘
經查:2013年8月31日至2014年5月9日,當事人利用自設網站對企業及產品進行宣傳,宣傳內容:「……中科惠澤作為一家以健康產品為主導,以老年養老服務等多元化發展的大型高科技現代化企業集團……」,「公司自創立以來,以改善和提高國民健康與疾病預防水平為己任,堅持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等著名科研機構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構建多個產學研合作交流平台,開發出一系列具有強大科研背景的高科技產品。」,「國家民政部原副部長、…張文范」、「國家衛生部原副部長、…殷大奎,衛生部原副部長、…張鳳樓等領導,曾先後蒞臨公司指導工作」等內容。經核實,當事人是2004年6月21日經核准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不是「企業集團」,當事人對企業性質進行了虛假宣傳。未與中國科學院大連化學物理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等著名科研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夥伴協議,與事實不符。同時,當事人在上述宣傳中使用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
另查明: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當事人在其發放的《奧利奇善與人體健康》宣傳冊中, 在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殼寡糖)適用人群標題下,宣傳奧利奇善膠囊功能為:「調節免疫、調節體液酸鹼度;抑制癌細胞活性、防止分裂、擴散、轉移;調節血脂;降血壓;降血糖;增強肝臟功能、有效防止脂肪肝、酒精性肝損傷;防治骨關節病;增殖腸道有益菌、改善胃腸功能;調節內分泌;抗輻射;排除重金屬。」在奧利奇善(OLIGOCHITOSAN殼寡糖)享壽健康之星標題中列舉了劉傳芳、梁世興、宋淑清、任雅珊、葉秀香、高繼貴、姚雲、夏德才8位消費者服用奧利奇善膠囊後病情好轉或症狀消失,以宣傳奧利奇善膠囊的治療效果。經核實,當事人銷售的奧利奇善膠囊是保健食品,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2001)第0039號」,批準保健功能為「免疫調節」,不具有治療功效。劉傳芳、梁世興、宋淑清、任雅珊、葉秀香、高繼貴、姚雲、夏德才8位消費者服用奧利奇善膠囊後病情好轉或症狀消失的案例無相關病歷或者其它證明文件。
上述違法事實有當事人的陳述、書證、現場檢查筆錄證據佐證。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虛假宣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於經營者利用廣告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200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利用食品廣告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其產品的治療作用),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屬於經營者直接或者間接宣傳療效的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食品廣告中利用消費者名義做證明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上述兩項違法行為依據《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並作出行政處罰如下:罰款10000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公開更正。
我局於2015年6月5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作出陳述、申辯。
當事人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至就近銀行,逾期不繳納罰款,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三)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豐台區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豐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濟工商廣處字〔2015〕120026號

當事人:濟南廣播電視台
法定代表人:張鋒
宗旨和業務范圍: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搞好電台、電視台基礎設施建設,利用電台、電視台搞好宣傳教育;利用有線廣播電視網路傳輸廣播、電視的節目,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參與規劃管理我市寬頻信息網路,負責寬頻綜合業務建設、多功能開發、經營。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廣告監測平台監測發現,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的廣告,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查,當事人於2014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在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播出的「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是保健食品,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 「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葯品混淆的用語」的規定。廣告費用3920元。
主要證據有:
證據一:對濟南廣播電視台授權委託人所作的詢問(調查)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事實及廣告費用的相關情況。
證據二:當事人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及其授權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各1份,證明當事人的單位登記情況和被委託人的身份。
證據三: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廣播音頻文件1份,並摘錄廣播內容由當事人的委託人簽字確認,證明當事人發布上述違法廣告的事實。
證據四:當事人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的廣告費用收費發票1份,廣告發布合同1份,情況說明1份,證明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的具體情況。
以上證據和筆錄均由當事人、證據提供人簽名(蓋章)認可。
本案調查終結後,2015年4月24日本局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了濟工商廣告字[2015]第120026號《濟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本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實、理由、依據及處罰內容。當事人在收到告知書起三個工作日內未向本局陳述、申辯。
本局認為:當事人在濟南電視台娛樂頻道、生活頻道播出的「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廣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 「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衛生許可的事項,並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葯品混淆的用語」的規定,構成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規定,發布葯品、醫療器械、農葯、食品、酒類、化妝品廣告的,或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發布廣告的,由廣告監督管理要產責令負有責任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改正或者停止發布,沒收廣告費用,可以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金多萊牌銀杏丹參殼寡糖膠囊」保健食品廣告,並處罰如下:1、沒收廣告費3920元;2、罰款3920元,上繳國庫。
當事人應於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履行,將罰款繳到濟南市區內銀行代收罰款網點,逾期不繳納,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濟南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十五日內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局處罰決定的,本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決定自送達當事人時發生法律效力。
=================================================

新華網重慶12月14日電(姜 濤) 近日,渝中局工商分局查獲一起貨值15萬元的保健品虛假宣傳案。據悉,渝中區工商分局較場口所接舉報稱:有人非法聚集老年人在該區純陽洞兜售葯品。接報後,該所執法人員迅速出動,前往該區純陽洞14號重慶家力得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執法人員在該公司一會議室內發現有30名老人正在參加"家力得公司2011年大型感恩聯歡活動",一名銷售講解員一邊組織觀看保健品宣傳片,一邊講解"活骨素"膠囊、"金心舒"殼寡糖等葯用療效,同時還有部分銷售人員現場向老人們銷售葯品。
執法人員發現,"金舒心"殼寡糖的宣傳資料上寫有"服用金舒心膠囊可促使血糖水平明顯下降;血壓、血脂、血粘稠度指標恢復正常;癌腫組織體積縮小,小腫塊逐漸消失"等字樣。其"活骨素"膠囊的保健品亦涉嫌虛假宣傳和冒用批號。執法人員當場將涉嫌虛假宣傳保健食品予以暫扣,共計215盒、貨值15萬多元。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來源新華網)
==========================================
2016年5月6日下午,石嘴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惠農區分局執法人員對惠農區靜安市場內東南角處德聖保健食品經銷部進行檢查,發現該經銷部在經銷保健品時,涉嫌通過播放音像健康講座對經銷的保健品的商品性能向消費者做治療中風偏癱等療效、預防癌症的保健功能宣傳,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涉嫌構成經營者利用其他方法對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經營行為。經批准,分局於2016年5月16日立案調查。
現查明: 2016年5月6日,石嘴山市工商局惠農區分局執法人員依法檢查此店,發現電腦正播放宣傳殼寡糖膠囊的音像健康講座,提取了當時播放的宣傳殼寡糖膠囊的音像健康講座的外存儲器紅色U盤1個。 講座中,主講人自稱李斌,講述了對自己有養育之恩的二媽中風偏癱,吃殼寡糖膠囊318天後,站立起來的身邊親人疾病治癒病列;並宣講殼寡糖膠囊修復細胞和神經、抑制癌細胞、治癒早期乳腺癌、癌症的剋星、遠離癌症的功能。國家衛生部批準的保健產品28種保健功效中,沒有抑制癌症保健功效。《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四條(四)項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該辦法二十三條規定「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治癒的宣傳。」。在經營中,當事人積極配合公安部門給消費者退貨,已清退完畢。

熱點內容
沈陽哪裡批發黃裱紙 發布:2021-08-17 15:55:12 瀏覽:886
鹽城水產品批發市場 發布:2021-08-17 15:55:07 瀏覽:709
西柳服裝批發褲子的 發布:2021-08-17 15:55:07 瀏覽:496
服裝批發北京還是廣州好 發布:2021-08-17 15:54:14 瀏覽:533
臨沂服裝內衣批發 發布:2021-08-17 15:54:00 瀏覽:112
海門冷凍肉類食品批發市場 發布:2021-08-17 15:53:58 瀏覽:215
商丘冷凍雞腿批發位置 發布:2021-08-17 15:53:57 瀏覽:190
上海市冷凍食品批發市場在哪裡 發布:2021-08-17 15:53:04 瀏覽:832
西安粽子批發廠家 發布:2021-08-17 15:53:01 瀏覽:306
徐州服裝貨架批發市場 發布:2021-08-17 15:51:31 瀏覽: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