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消防批發
你要問什麼?
B. 離我家最近的消防器材批發市場
你家在哪???
其實教你一個最簡單的方法,你找消防大隊,在消防大隊附近絕對就有賣消防器材的
C. 臨沂做消防器材的多嗎戰果如何啊
還可以掙個小錢
D. 山東臨沂煙花爆竹批發
你可以到美多現代城,有一家激情煙花專賣店,專門批發煙花爆竹。
再有,到臨西8路和解放路交匯處西100米路南,那裡專業批發這些產品。屬於合法指定的批發處。
E. 臨沂哪有賣消防斧,滅火器,這些消防器材的地方要蘭山區的,遠了就沒必要了。謝謝
臨西五路和解放路路交匯處往南50米路西
F. 臨沂市有沒有比較正規的生產消防器材的廠家名字、電話是什麼
消防器材生產廠家都是公安部定點企業生產,臨沂沒有生產廠,你需要搞消防器材只有到當地公安局消防機關制定的公司聯系啊
G. 山東臨沂市哪裡有賣消防報警器的
泉山街北段路西好像有個賣消防器材的,去去看看
H. 我要辦一個大型的批發市場消防證要怎麼搞
第十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第十一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十二條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准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准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第十三條分為如下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