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天馬水產批發
Ⅰ 廈門天馬微
我覺得天馬微還好吧,我家人在裡面工作過,一個月5000+,畢竟大企業,待遇還是好的,不過電子廠都很枯燥乏味的,久了會變得沒有上進心。你說的那個問題他可能是太忙忘了,她們每天要面試很多人的,你可以聯系她了解一下情況。
Ⅱ 廈門天馬,小時工,工資那麼高不怕虧嗎
有傻買的沒有傻賣的,老闆算盤掛肚子上,利潤高,給的也高。也有的單位對工人好。這樣留得住員工,產品的質量也比較穩定。
Ⅲ 誰知道廈門天馬 的信息可以跟我說說么
可以去咨詢下雲縱信息, 或許他們會知道的啊。
Ⅳ 廈門天馬現在待遇怎麼樣
待遇不錯,福利很好!
如果我的答案能夠給您一些幫助,希望不要吝嗇送上一個「好評」!
Ⅳ 廈門天馬在哪
廈門市翔安區馬巷鎮,城場村與後郭村之間
Ⅵ 我在廈門天馬被騙了400元錢找誰
向自己就近的公安局、派出所報警備案!!能夠提供線索、證據給警察破案更好!!
Ⅶ 廈門天馬被辭退以後是否還要辦理辭職
辭退之後不能辦理辭職。
辭退,是勞動合同履行期間,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辭職,是勞動者因為本身的原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二者雖然同是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是不同的法律關系。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必須為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Ⅷ 廈門天馬微怎麼樣
聽說一年發16月工資啊
Ⅸ 廈門天馬微,達不到產量,組長能讓走人嗎
為什麼不可以呢,那麼大企業流動人員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