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夥經營水產品批發業務
『壹』 甲乙丙三人協商共同出資,設立一經營食品的企業,並訂立了書面合夥協議。甲乙均已在合夥協議上簽名、蓋章
企業是否已經工商注冊?如果已經注冊當然不會有問題。如果還沒有注冊,那你們的協議只是你們三人之間就設立該合夥企業而立的意向性協議,是一種要約,而不是設立企業的標准,企業必須工商注冊才算成立。但此協議對丙也沒有效力,因為他未簽字。如果已經實際出資,也可以視為實際履行協議。如果中途反悔,對實際產生的損失也應承擔一部分責任。但是盡量協商解決問題。注意企業一定要注冊才成立,至於協議只能認為存在缺陷,結合實際,各自承擔部分責任,友好協商是最好的辦法,希望有所幫助
『貳』 關於三人合夥生意
三人承擔,投資款進去,工資就是日常支付。
『叄』 甲乙丙三人想合夥做生意,乙不想和不認識的人做合夥人。該怎麼辦
既然作為合夥人,這些事情一定要提前說出來,不要不好意思,這是關系之後生意的發展的,如果現在不說,會成為以後問題的導火索。
『肆』 甲乙丙三人合夥做生意。總收入是30000。甲墊資3000。總支出10000.總收入都在
甲:+2000 -1000, 等於 1000。
乙:+10000 -8000, 等於 2000。
很簡單呀
『伍』 甲,乙,丙三人合夥經營,後甲因急事用錢,
A賣給乙,合夥人將其分額轉讓,其他合夥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共有物的承租人也有優先購買權,通常優先順序為:合夥人》承租人》第三人,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
『陸』 作業,甲乙丙三人想合夥做生意,甲不想承擔太多責任, 該怎麼做
如果甲乙丙丁三個人合作做生意,那麼如果有一個人不想承諾太多的責任的話,那麼到時候產生一些效益,那麼可以給這個人就是減少,只要標明掛號。有什麼事兒只要大家去的名裡面,千萬不要按裡面就可以了,到時候分利益的時候拿賬本說話。
『柒』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資設立一普通合夥企業A,三人簽訂合夥協議部分內容如下
(1)答案:C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33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辦理;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A、B說法是正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29條「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法第三十條規定作出決定。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D說法是正確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28條「由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C說法是錯誤的,因此答案是C。
(2)答案:B
本題考點是考查合夥人能否與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32條「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正確答案為B。
『捌』 甲乙丙三人合夥投資做生意,已知甲投資的是其他兩人的50%,乙投資的是其他兩人的25%,丙投資7萬元
甲投資是其他兩人的50%,則甲的投資占總投資的50%÷(1+50%)=1/3,即三分之一
乙投資是其他兩人的25%,則乙的投資占總投資的25%÷(1+25%)=1/5,即五分之一
投資總額=7÷(1-1/3-1/5)=15萬元
所以甲投資金額=15×(1/3)=5萬元
乙投資金額=15×(1/5)=3萬元
『玖』 甲乙丙三人合夥投資做生意,已知甲投資的錢是其他二人的人分之一,乙投資的錢是其二人的四分之一,丙投資7
甲是其他二人的八分之一,說明甲占總數的九分之一
乙是其他二人的四分之一,說明乙點總數的五分之一
那麼,丙占總數的 1-1/9-1/5=31/45 總錢數為7萬乘31/45
甲投資的錢為 7萬乘31/45*1/9
乙投資的錢為 7 萬乘31/45*1/5
『拾』 甲乙丙三人組成合夥企業,甲擔任負責人,假如合夥企業經營不善,對外負債20萬,債權人能否要求甲一人
債權人有權要求甲償還全部,但甲乙丙三人內部按比例分擔。